新發布《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解讀
來源:中國建材報 發布時間:2019-04-04 01:20:29 編輯:CTC秦皇島 瀏覽:2706
本報記者:劉秀枝
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平板玻璃制造等五個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等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平板玻璃制造》規定了平板玻璃制造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內容、核算方法及要求等。該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對指南進行詳細解讀時表示,此次新發布的指南適用于采用浮法、壓延等工藝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電子玻璃工業太陽能電池玻璃制造。
彌補行業源強核算和管理存在的不足
據《中國建材報》記者了解,《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平板玻璃制造》適用于平板玻璃行業新(改、擴)建工程污染源和現有工程污染源源強核算,既可用于環境影響評價中新(改、擴)建工程和現有工程污染源源強核算,也可用于排污許可及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中的源強核算。
本次發布的指南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源強核算突出行業特點,細化核算要求。各行業源強核算指南結合工藝及產排污特點,細化了納入核算的污染源、污染物并明確核算方法及優先選取次序。比如平板玻璃制造行業目前燃料混燒情況較多,指南給出了細化的核算方法。
二是結合行業工藝及治理設施特點,分類明確了非正常排放的源強核算。通常非正常排放包括生產設施或污染防治(控制)設施非正常狀況下的排放。平板玻璃行業玻璃熔窯整個壽命周期內僅有一次烤窯和停窯,因此,主要考慮余熱鍋爐檢修(包括清灰、鍋爐爐管更換等)、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故障或備用污染防治(控制)設施切換等非正常排放,并考慮了有備用環保設施情況下的源強核算。
三是在總結現階段源強核算方法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彌補行業源強核算和管理存在的不足。平板玻璃制造行業使用的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等燃料可能含重金屬,而目前排放標準GB26453無重金屬管控限值,指南提出使用上述燃料時應根據燃料成分核算玻璃熔窯廢氣中重金屬源強。
對于改善環境質量具有積極意義
一直以來,重點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方法存在不規范、不統一的問題,缺乏統一的技術方法和要求。2016年7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提出要建立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源強、要素、專題技術導則體系。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準則和各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組成,是規范固定源源強核算技術方法的重要技術規范。
今年年初,生態環境部已發布了《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以及火電、制漿造紙、鋼鐵、水泥等四個行業源強指南。在此基礎上,本次又發布了平板玻璃制造、煉焦化學工業、石油煉制工業、有色金屬冶煉、電鍍等五個行業源強指南,豐富完善了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體系。指南發布的意義在于:
一是貫徹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理念。指南對源強核算從技術上進行了規范統一,夯實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的基礎,對強化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有效控制區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環境質量具有積極意義。
二是落實環評“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審批權限下放、屬地化管理的形勢下,基層環保部門亟需提高對復雜項目環評文件的技術把關能力。統一規范的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便于審批人員從技術角度對項目環評文件質量進行研判,對提高項目環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提高源強核算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操作性。指南解決了污染物識別不明確、核算方法及參數選取不規范、核算結果差異性大等問題,提高了源強核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編輯:王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