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名稱 | 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QCTC-ZYP-19049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撫寧鎮濱河東路京沈高速撫寧出口南行1000米路東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柳魯明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李寧波 | ||||
報告審核人 | 張君、盧忠偉、李寧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吳嬌、李寧波 | 時間 | 2019.10.24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為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擬建設“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該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6年修正)鼓勵類發展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導向;項目的實施有利于加速我國立體車庫的國產化進程,推動立體車庫制造產業調整和行業振興。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計劃在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經濟開發區實施,項目所選建設地址為順之達汽車產業園,項目選定場址為租用,該場區已經按撫寧經濟開發區規劃進行施工建設,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并合理地將場區土地進行了規劃和利用。 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噪聲、紫外輻射、電焊煙塵、鐵及其化合物粉塵、砂輪磨塵、二氧化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2018〕)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類比檢測結果3個噪聲崗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結論 | 從防治職業病的角度考慮,秦皇島順之行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年產8000個車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項目是可行的。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