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名稱 |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9026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海道2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君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韓建偉 | |
報告編制人 | 李寧波 張君 | ||||
評價組成員 | 李寧波 張君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寧波 張君 | 時間 | 2019.5.16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海道2號,成立于2006年5月22日,法人代表韓金斗,注冊資本叁億元整。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電線、電纜用材料的拉絲、造粒;電線、電纜的制造、銷售。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電線、電纜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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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木粉塵、其他粉塵、噪聲、工頻電場、高溫職業病危害因素。 1粉塵 對接觸木粉塵的1個崗位、其他粉塵的1個崗位進行檢測,粉塵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均未達到行動水平。 2噪聲 對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可能存在噪聲的14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中2個崗位的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他12個崗位的噪聲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中9個崗位達到了行動水平,生產車間銅帶屏蔽機成纜工、成纜機成纜工、云母帶繞包機成纜工接觸的噪聲強度作業分級均為Ⅰ級。 3工頻電場 對接觸工頻電場的1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4高溫 對接觸高溫的3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分項評價結論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見下表。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 項目判斷存在問題簡要說明1.總體布局符合--。2.設備布局符合--。3.建筑衛生學符合--。4.職業病危害因素基本符合噪聲檢測結果中2個崗位的噪聲檢測結果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的規定。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符合--。6.職業健康監護不符合職業健康檢查未覆蓋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未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7.個人防護用品符合--。8.輔助用室符合--。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符合--。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職業病危害告知符合--。12.職業衛生培訓符合--。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符合未申報。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不適用本次評價為該廠首次職業病危害評價。(2)總體結論 對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作業場所可能存在其他粉塵、木粉塵、噪聲、工頻電場和高溫的崗位進行檢測,粉塵濃度、工頻電場、高溫強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生產車間成纜機成纜工、云母帶繞包機成纜工2個崗位的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他12個崗位的噪聲強度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其中9個崗位達到了行動水平,生產車間銅帶屏蔽機成纜工、成纜機成纜工、云母帶繞包機成纜工接觸的噪聲強度作業分級均為Ⅰ級。公司為員工發放了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了必要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基礎工作應進一步加強,應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待加強,應落實崗前、離崗職業健康體檢;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將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落到實處。 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今后進一步完善、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定期的維護檢修,保證其防護效果,對檢測超限崗位,嚴格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按照本報告“13 建議”進行整改,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電線、電纜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831)。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規定,秦皇島津峰線纜制造有限公司所屬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建議: (1)落實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按照體檢結果對勞動者進行后續處置;職業健康檢查應覆蓋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 (2)盡快向有關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3)每年進行一次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4)配備日常檢測設備噪聲儀,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5)調整工作制度,使其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6)今后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履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手續。 (7)按《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健康監護檔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6、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參加培訓,取得培訓證書。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