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9-14 08:46:27 編輯:管理員 瀏覽:3390
報告名稱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7024P | ||||||||
用人單位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 | ||||||||||
名稱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海港區石門寨鎮孤石峪村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李 云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王樹正 | |||||||
報告編制人 | 李 云、劉逸群 | ||||||||||
評價組成員 | 李 云、吳 嬌、郭建娜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 云、盧忠偉 | 時間 | 2017.6.12 | ||||||||
企業陪同人員 | 王樹正 | ||||||||||
采樣人員 | 李偉、康俊 | 時間 | 2017.6.20-6.22 | ||||||||
檢測人員 | 李靜彤、康俊 | 時間 | 2017.6.23-6.23 | ||||||||
項目簡介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始建于2004年7月14日,注冊資本50萬元,位于秦皇島市海港區石門寨鎮孤石峪村,生產和銷售石粉。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生產過程中存在石灰石粉塵和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第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鍵〔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于2017年6月1日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該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項目組。評價項目組于2017年6月12日對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編制了評價方案和職業病危害與建筑衛生學檢測方案,于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2日對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項目組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衛生調查結果編制了《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石灰石粉塵和噪聲。本次檢測共出具3項31個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 建議: | |||||||||
(1)宏源石粉廠總體布局、工藝與設備及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告知、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符合要求,工作亟待加強。 | (1)破碎篩分等生產場所應定期濕式清理積灰,以防二次揚塵。 | ||||||||||
(2)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 (2)提高儀表控制室照度至標準值。 | ||||||||||
粉塵:石灰石粉塵; | (3)①粗碎、細碎、篩分、轉運等應設置與除塵器相連的集塵罩; | ||||||||||
物理因素:噪聲。 | ②生產車間設置急救箱。 | ||||||||||
(3)主要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及作業分級匯總: | (4)①逐年制定并實施職業健康監護計劃; | ||||||||||
職業病危害作業種類 | 各級別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數量 | 檢測點總計 | 超限崗位數 | 未超限但達到行動水平崗位數 | ②今后有勞動者上崗、離崗時進行上崗前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 ||||||
0級 | Ⅰ | Ⅱ | Ⅲ | Ⅳ | ③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 ||||||
石灰石粉塵 | 4 | 0 | 0 | 0 | 0 | 10 | 0 | 1 | ④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個人; | ||
噪聲 | -- | 0 | 0 | 0 | 0 | 11 | 0 | 3 | ⑤建立健全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共檢測3項31個點,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5)儀表監控工、鏟車司機、裝車工如有需要,宜配置護耳器。 | ||||||||||
(4)職業病防護設施 | (6)①生產車間應設置盥洗龍頭;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破碎、篩分等產塵過程采用機械化和自動化,人員不直接操作,原料入料倉、破碎機、篩分機、皮帶運輸、裝車輸送皮帶等設有除塵器4臺,道路與場地設有綠化灑水車、遠程射霧機各1臺,破碎、篩分等高噪聲設備相對集中,設置了減振基礎,均運轉正常。 | ②操作工應配置更衣箱,便服、工作服應同柜分層存放。。 | ||||||||||
(5)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 (7)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制定了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配置了防塵半面罩、防塵帽、防塵眼鏡、防護服等必要的防護用品,符合要求。 | ①逐年制定并實施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 ||||||||||
(6)應急救援設施 | ②在辦公區域設置公告欄,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應急救援設施與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符合本單位應急救援需要,辦公室設有應急藥品箱,設有1臺應急救援用車輛。 | ③按表11-1增設警示標識、告知卡; | ||||||||||
(7)職業衛生管理 | ④公司主要負責人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 | ||||||||||
①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 ⑤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配置了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1名,符合《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要求。 | ⑥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經有關專家評審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 ||||||||||
②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 | ⑦購置噪聲計用于日常噪聲測量;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未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 | 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 ||||||||||
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制定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 | |||||||||||
④職業病防治經費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職業病防治經費能滿足職業病防治規劃需要。 | |||||||||||
綜上所述: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其總體布局、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均符合有關法律、規章、標準、規范要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不完善;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告知、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尚有欠缺,應采取整改措施,使職業衛生管理及現場職業危害因素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 |||||||||||
撫寧縣石門寨鎮宏源石粉廠目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基本符合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審批時間 |